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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長柯文哲上月對遠雄巨蛋公司提出最後通牒期限在本月8日,但遠雄提早昨天函覆市府,強調「始終堅持履約」,要求市府應限期完成應辦但未辦事項。北市府表示,收到遠雄來函後,已由相關局處、律師團研議,但仍指責遠雄未提出具體改善說明,依舊迴避,造成問題延宕未解。
北市府6月8日發函給遠雄,要求1個月內表明是否有意願改善大巨蛋公安、3個月內完成並變更建照,否則就要依合約通知融資機構接管或繼續興建,抑或終止契約,如今是否要解約?發言人林鶴明說,律師團研議後,市府會再有具體說明,不排除任何可能性。
北市議員王鴻薇直言,市府理應早已做好各種沙盤推演,若遠雄未依照市府要求回覆,市府應啟動解約程序,結果現在又不敢解約,簡直是紙老虎,被看破手腳,她認為,市府指責遠雄拖延時間,但市府自己也在拖時間。
民進黨市議員梁文傑說,他認為台北市長柯文哲還是想解約,但不論如何,議會會堅持立場,不會出任何一毛錢。
北市體育局官員表示,昨天下午收到遠雄回覆的18頁公文,但內容與先前發函給都發局、對外在媒體上所述的立場大同小異,且先前北市府是希望遠雄針對有無改善意願先行回覆,公文中也無明確表示,「是否符合回覆標準,需要法務局再做判斷。」
柯文哲昨天一早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上也說,遠雄不能每天喊要復工,卻不申請建照變更,「財團欺壓政府也要有個限度」,不能說要復工,卻隨便遠雄蓋,台北市政府再怎麼窩囊也有一個程度。
遠雄集團公共事務室經理楊舜欽表示,遠雄始終堅持履約,但屢約需甲乙雙方共同合作,而非蓄意刁難,因此遠雄除重申,市府要求的公安基準是國內法規所沒有的之外,也質疑強行納入7項基準的適法性。此外,契約中屬甲方屢行的「聲明與承諾」及「協助事項」,市府沒有一樣做到。
他說,依法依約,市府該盡的責任和義務,也應限期完成,BOT工程需要政府與民間合作,若只想以公法無限上綱的公權力,要求私法契約中的夥伴關係,「糾紛永遠存在」,歹戲拖棚浪費社會資源,柯市府無法卸責。
體育局官員說,遠雄回的公文,已按程序呈核至市長室,依慣例柯文哲應會在本周五之前收到,後續作法要再等柯裁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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